安鄉(xiāng):抖“機靈”遮號牌 栽“跟頭”被處罰
2024-06-28 16:32:05
來源:湖南法治報 | 編輯:周萌 | 作者:陳匿蓉
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陳匿蓉)
機動車號牌相當于機動車“身份證”,任何故意遮擋、變造、不按規(guī)定懸掛機動車號牌的行為都屬于違法的。6月25日,安鄉(xiāng)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在轄區(qū)依法查處了一起貨車故意遮擋號牌的交通違法行為。
貨車遮擋號牌被查處
當天下午18時20分左右,大隊指揮中心值班人員接到群眾報警稱,安鄉(xiāng)大橋往深柳大道方向有一輛貨車停靠在禁停路段卸載貨物,且車輛前后號牌被貨物遮擋,存在故意遮擋號牌的違法行為,希望交警部門出警進行核查處理。接到舉報后,大隊城北中隊執(zhí)勤民、輔警迅速趕到現(xiàn)場,發(fā)現(xiàn)一輛牌照為豫ND的重型倉柵式貨車??吭诼愤?,車輛前后車牌被捆扎的漁網(wǎng)遮擋。經(jīng)詢問駕駛員陶某得知,車輛承載的漁網(wǎng)、漁具是該路段某商戶的貨物,因該路段屬于禁停路段,商戶老板為避免車輛違停被電子警察抓拍后被處罰,便“好心”用貨物將車輛前后號牌進行了遮擋,陶某在明知該行為屬于違法行為的前提下,選擇默認且未出面阻止。
民警現(xiàn)場對駕駛員陶某和商戶老板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,并依法對其故意遮擋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,處以罰款200元,駕駛證記9分的處罰,并責令其消除違法行為。
責編:周萌
一審:周芝華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來源:湖南法治報